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康宁医院拟对《深圳市康宁医院磁共振室消防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内容: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完工期 |
| 1 | 磁共振室消防系统改造项目 | 1 | 项 | 磁共振室消防系统改造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
二、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6.5万元。
三、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消防施工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凡在禁止参加深圳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须有在市属医院建筑消防安装和维保的项目。
四、 现场踏勘时间、地点: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五、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康宁医院网站http://www.szknyy.com
六、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2017年5月2日10:00 (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七、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2日14时 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 开标时间地点:以招标人另行通知为准。
九、 采购人的联系方式
胡先生 电话:25631608
深圳市康宁医院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