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计划对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程公开招标。有意竟标者请尽快携带单位资质和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证件与后勤管理科联系。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政府注册和备案的专业企业,且必须提供资格证明,投标人是政府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单内的企业,可优先选择。
2、注册资金在800万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级施工资质、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一种或部分内容投标。
4、必须在深圳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且须有十名以上专职技术人员。
5、和院区主要消防设备的供应商有过合作,能够提供供应商的厂家技术支持服务函,保证当院区消防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及时得到相关厂家的技术、设备支持。
6、在近三年内没有因经营违法违纪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维保内容如下:
1、 自动报警系统(主机、线路、末端设备等);
2、 防排烟系统(风阀、风机、风管等);
3、 防火分隔系统(卷帘门等);
4、 小区应急广播系统(喇叭、功放、线路等);
5、 气体灭火系统(控制主机、七氟丙烷、CO2、N2等气体);
6、 消火栓系统(水泵、控制柜、管道阀门、栓头等);
7、 自动喷淋系统(水泵、控制柜、管道阀门、末端设施等);
8、 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系统(各种消防应急灯、备用电源等);
9、 配合各级单位进行系统测试,保证系统的使用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消防部门检查 验收合格,为我司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为本项目购买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公共责任险。
联系人:杨科长 83936185 左工 83936202 |